何新人
《咬文嚼字》是我的良师益友,亦是我的终身伙伴,所以,我特别敬重她,亦特别喜爱她。正是出于这种情感,我决定将我发现的《咬文嚼字》2015年第3期内刊登的《谈“尸”不必变色》一文的两处错误指出来。
通观全文,共有4个“象”,分别在该杂志的第44页左栏倒数第7行、第45页左栏中间段的倒数第3行和第6行,右栏最后一段的倒数第7行。有1个“像”,在第44页右栏的最后一行,这里是这样说的:“意思是太康像‘尸’一样空占着君王之位......” 此处的“像”无疑是对的。.还有:该页左栏引用段玉裁《说文解字》的话和第45页所用“象”也是对的。这两处分别是这样说的:“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陈之。”;“著名金石学家吴大澂说:‘夷为东方之人......象人曲躬蹲居形......’”。这两处都是引用古人语,自然应该尊重他们当时的用法,作为现代人无权更改成我们现在所用的“像”。但是,第45页左栏中间段倒数第6行的“象”、右栏尾段倒数第7句的“象”则用错了!作者在这两处分别是这样叙述的:“腿部曲折,象人蹲踞的样子......”;“......根据古文字形,‘尸’象蹲踞之人形。......”这两处都不是引用语,是作者说的话,而作者是现在的作者,自然应该遵守我国文字改革委的规定,摒弃“象”的写法。再就是:这两处的“象”都不具备“表示动物,如象牙等;表示形状,如景象等;表示效仿、模仿,如象形、象声等“象”的特征,却具有“像”之共同特点,即都是以对象的存在为前提的,用作动词,指人或物之间具有相似点的特征,所以,我认为这两处的“象”都应写作“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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